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卫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晶晶,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
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3、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致同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