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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易华录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的意见等资料,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易华录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5年,预计公司向中国华录集团申请的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不超过376,000万元,发生房租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2025年,预计公司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设备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3、2025年,预计公司与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项目施工承包服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4、除上述所述关联交易外,预计在总金额不超过65,000万元的范围内,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

发生委托贷款、资金拆借或产品采购、服务等交易。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 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 金额
接受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资金拆借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376,000166,114.46349,299.63
向关联人支付房租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房租费用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1,00041.71673.08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3,000-1,308.59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服务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承包服务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10,000137.711,984.50
合计--390,000166,293.88353,265.80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 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接受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349,299.63500,000.00注54.83%-30.14%《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向关联人支付房租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房租费用673.081,000.0031.24%-32.69%
接受融资租赁服务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2,526.2410,000.000.40%-74.74%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1,308.5910,000.002.47%-86.9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269.725,000.000.51%-94.61%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采购电子产品1,958.535,000.003.70%-60.83%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1,984.5010,000.004.27%-80.16%
接受关联人服务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承包服务020,000.000.00-100.00%
总计-358,020.29561,00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实际与预计存在差异均属正常经营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的主要原因:为保证公司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求和市场拓展情况的判断,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注:2024年度公司与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预计发生额50亿元,系将“预计在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范围内,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发生委托贷款、资金拆借或产品采购、服务等交易”额度计算在内。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法定代表人:欧黎注册资本:183,600.82859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视听、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销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文化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械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1,766,465万元、净资产678,4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0,104万元、净利润-302,32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的31.83%股权,为易华录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中央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二)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仲恺

注册资本:62,323.128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软件及通信设备化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及应用工程;信息系统集成、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提供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测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医疗软件开发;销售医疗器械Ⅱ类;电力供应;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601,204.98万元、净资产560,137.63万元;2024年度,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71,619.96万元、净利润22,703.2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上市公司,故易华录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三)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八里台工业园区中鼎创意园7号楼

法定代表人:何晓楠

注册资本:2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96,949.19万元、净资产10,957.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863.59万元、净利润-3,007.3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易华录原副总裁何晓楠先生为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何晓楠先生不再担任易华录副总裁未满12个月,故易华录与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地方政府与央企上市公司发起设立的项目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与关联方对接具体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保证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易华录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而进行,且遵守了关联交易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易华录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泽皓崔学良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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