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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459,09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699,813.49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118,922.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9,580,890.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3】第6014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12,093.58万元,其中超级存储研发项目投入1,515.94万元,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7,310.63万元,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视频感知服务平台项目投入3,267.0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569,871,214.56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3,334,704.23
减: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120,935,847.91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62,422,668.68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90,095,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6,195,703.49
减:银行手续费1,351.7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69,277,345.5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将存放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银行账号:520507047251000031)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浙商银行北京五方支行。公司与浙

商银行北京五方支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相关募集资金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7月注销,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账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募集资金用途备注
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000005859036,562,376.86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20000002664600127497586107,212,840.78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视频感知服务平台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方支行100000031012010013374025,502,127.30超级存储研发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支行110501643600000020280.56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于2025年3月21日销户
合计169,277,345.50

注: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000005859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冻结金额5,105,272.43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2000000266460012749758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冻结金额49,623,912.56元,其中41,326,050.40元已于2025年3月28日前完成解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方支行(100000031012010013374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冻结金额1,842,014.8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项目原研发实施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募投项目新增北京市作为项目研发实施地点,项目“超级存储研发项目”,新增西安市、青岛市、长春市、芜湖市、绵阳市、内江市、宝鸡市等作为产品运营实施地点,项目“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成都市、潍坊市等作为产品运营实施地点,项目“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感知服务平台项目”新增德州市、潍坊市、赣州市、株洲市等作为产品运营实施地点。新增的产品运营实施地点主要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地点可能会因客户需求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334,704.2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58,490.57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拟置换133,693,194.80元。

上述募投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3年12月12日出具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23】第6330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5月27日之前公司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提前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9,009.50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已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156,987.1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12,094.8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669.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4)[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超级存储研发项目13,983.8313,845.3813,845.381,515.942,568.1518.552026/11/3105.41不适用
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597.0666,042.3866,042.387,310.639,009.1313.642026/11/32,751.42不适用
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视频感知服务平台项目47,164.9330,858.0630,858.063,267.0113,849.7844.882026/11/3158.09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46,241.3046,241.3046,241.301.2746,242.27100.002026/11/30.00不适用
合计-156,987.12156,987.12156,987.1212,094.8571,669.32--3,014.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项目原研发实施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募投项目新增北京市作为项目研发实施地点,项目“超级存储研发项目”,新增西安市、青岛市、长春市、芜湖市、绵阳市、内江市、宝鸡市等作为产品运营实施地点,项目“政企数字化转型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成都市、潍坊市等作为产品运营实施地点,项目“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及全域感知服务平台项目”新增德州市、潍坊市、 赣州市、株洲市等作为产品运营实施地点。新增的产品运营实施地点主要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地点可能会因客户需求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经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为 131,194.92 万元,其中 110,745.82万元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将利用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33,334,704.2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58,490.57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拟置换133,693,194.80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5月27日之前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提前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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