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义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9 | 9 | 0 | 4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跟踪和审查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积极推动了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始终关注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等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本年度,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并对会上所提出的议案进行表决,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现场考察调研、技术研讨等形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全年度共计在公司16天,通过走访、交流等全面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监督公司业务经营的合规性,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储备对公司产品研发提出想法,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尤其是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并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培训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颁布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并参加了深交
所、证监局组织的线上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强化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七、其他工作
1、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宋义虎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