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在公司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了独立董事宋义虎先生担任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交易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义虎 | 郁东 | 吴建新 | ||
时间: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