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出席9次。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4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参与委员会相关工作,对所提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会上所提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和调研,在现场共计16天,对财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始终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本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尤其是财务信息方面,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始终重视对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学习加深对最新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规范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情况
1、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吴建新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