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7,372,954.1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7,269,335.6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85,717,412.95元,资本公积617,874,321.11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65,435.41元。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 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665,435.41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条件: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且实施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则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股利分配。但鉴于2024年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条件,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未来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