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890,898.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775,660.90元(母公司口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5,366,578.54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215,007,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001,596.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3,001,596.00 | 38,314,508.40 | 70,249,41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3,890,898.01 | 60,507,708.82 | 119,262,734.90 |
研发投入(元) | 41,687,122.59 | 39,111,161.06 | 42,602,851.13 |
营业收入(元) | 911,285,722.95 | 929,758,288.83 | 1,078,413,896.1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75,366,578.5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67,742,148.3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51,565,514.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7,887,113.9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51,565,514.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23,401,134.7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23%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提议的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