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服务工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戴金燕 | 2002年 | 2000年 | 2002年 | 2024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张 鲁 | 2019年 | 2017年 | 2019年 | 2024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周 慧 | 2007年 | 2003年 | 2003年 | 2024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2022年度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 项目合伙人 |
2022-2024年度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 | 项目合伙人 |
2023-2024年度 |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 | 项目合伙人 |
2024年度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 | 项目合伙人 |
2024年度 |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 | 项目合伙人 |
2022-2024年度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2024年度 |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2024年度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度 |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度 |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度 |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度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 鲁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4年度 |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024年度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 慧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度 |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3-2024年度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服务工作。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服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