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服务工作。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晨化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晨化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中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度、重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