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36,868,686股,发行价格为9.90元/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344,999,991.4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304,037.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24,695,954.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0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大尺寸射频压电晶圆项目 | 146,760.86 | 135,135.00 | 29,080.82 | 106,054.18 |
新型高效晶体生长及精密加工智能装备项目 | 66,453.75 | 53,410.93 | 18,166.97 | 35,243.96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76,954.07 | 43,923.67 | 43,000.00 | 923.67 |
合计 | 290,168.68 | 232,469.60 | 90,247.79 | 142,221.81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已取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