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已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因此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已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经营发展战略及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已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盈利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而做出的,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预案是基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303,186.08 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4,147,642.08 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 60,518,731.76 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46,663,041.57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46,663,041.57 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20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最终以公司总股本166,566,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47,000.00股后的165,11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535,700.00元(含税)。
基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49,535,700.00 | 91,524,510.00 | 66,36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303,186.08 | 75,364,640.87 | 97,231,858.99 |
研发投入 | 24,668,345.14 | 29,418,156.67 | 29,482,856.83 |
营业总收入 | 622,021,359.59 | 664,713,043.90 | 765,714,852.9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284,147,642.08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246,663,041.57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207,420,21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75,966,561.9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207,420,21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 83,569,358.6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07%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否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已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盈利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而做出的,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