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股权比例 |
1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 |
2 | 北京清新环境大气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 |
3 | 江苏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0% |
4 | 北京清新石化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0% |
5 |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 |
6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5% |
7 | 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 |
8 | 北京清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 |
9 | 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0.60% |
10 |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 |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4%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9%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资金管理、对外投资、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财务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环保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 事项类型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信息错报的影响 | 1.对内、外部信息使用者不会产生影响,或对信息准确性有轻微影响,但不会影响使用者的判断; | 1.对信息使用者有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影响使用者对于事物性质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错误的决策; | 1.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非正常情况下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错误信息可能会导致使用者做出重大的错误决策、截然相反的决策,造成不可挽回的决策损失;2.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 |
缺陷
事项类型
缺陷 事项类型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合并税前利润潜在错报 | 1.错报金额在合并税前利润的2%以下; | 1.错报金额在合并税前利润的2%(含)到5%之间; | 1.错报金额在合并税前利润5%及以上; |
合并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2.错报金额在合并资产总额的0.5%以下; | 2.错报金额在合并资产总额的0.5%(含)到1%之间; | 2.错报金额在合并资产总额1%及以上; |
缺陷 事项类型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外部审计发现 | 2.外部审计中非重要的发现。 | 2.外部审计出具的管理建议书包含了与损益/财务状况相关的重大事项。 | 3.被外部审计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出具意见的审计报告。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事项类型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财务损失 | 1.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税前利润的2%以下; | 1.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税前利润的2%(含)到5%之间; | 1.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税前利润的5%及以上; |
2.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0.5%以下; | 2.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0.5%(含)到1%之间; | 2.损失金额达到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 事项类型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监管影响 | 1.一般反馈,未受到调查和罚款;或被监管者执行初步调查,不必支付罚款; | 1.被监管者公开警告和专项调查,支付的罚款对年利润没有较大影响; | 1.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约。被监管者持续观察,支付的罚款对年利润有较大的影响; |
缺陷 事项类型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信息系统对数据完整性及业务运营的影响 | 2.对系统数据完整性不会产生影响。对业务正常运营没有产生影响,或对系统数据完整性会产生有限影响,但数据的非授权改动对业务运作及财务数据记录产生损失轻微。对业务正常运营没有直接影响,业务部门及客户没有察觉; | 2.对系统数据完整性具有一定影响,数据的非授权改动对业务运作带来一定的损失及对财务数据记录的准确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业务正常运营造成一定影响,致使业务操作效率低下; | 3.对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具有重大影响,数据的非授权改动会给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或造成财务记录的重大错误。对业务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致使业务操作大规模停滞和持续出错; |
声誉影响 | 3.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公司声誉没有受损,或负面消息在当地局部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轻微损害; | 3.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中等损害; | 4.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引起公众关注,引发诉讼,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
业务影响 | 4.极小影响或轻微影响,例如对收入、客户、市场份额等有轻微影响。 | 4.有一定影响,但是经过一定的弥补措施仍可能达到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 | 5.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6.关键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才大量流失;7.较大影响,无法达到部分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针对报告期内通过实施内控评价程序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要求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完毕,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