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
会议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5年度预算报告》;
六、《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十、《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该议案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议案七和议案八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十为逐项表决事项。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2024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工作,致力于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全年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战略目标,锐意进取,奋进不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0.49亿元,同比增长
11.90%;利润总额24.17亿元,同比增长10.78%;归母净利润19.96亿元,同比增长8.28%。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84.4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24%;归母净资产为181.6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11%。
(一)持续深化市场拓展
2024年,公司立足成都,面向全国,大力开拓主业市场,着力优化资源布局,积极探索产业链细分领域,打造“轻重并举”的业务格局,公司发展动能及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年内新增温江、大邑、郫都等地的多个供排水项目,正式落地西安餐厨垃圾处置股权收购项目;拓展瓶装饮用水、管道直饮水、设备维修制造、固废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探索再生水水源热泵的市场化应用,争取委托运营、专业技术咨
询、管网安全综合服务等“轻资产”业务,不断创新业务模式,持续提升盈利水平。
(二)重点聚焦项目建设
2024年,公司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城市环境品质升级提供坚实支撑。2024年内投运骑龙净水厂和凤凰河二沟再生水厂,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已具备80万吨/日生产能力。目前,邛崃餐厨废弃物处置厂、洗瓦堰再生水厂及调蓄池工程、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二期)、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期)等项目进入调试或试运行阶段。
(三)以创新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拥抱数智变革,锚定转型发展,技术成果转化和标准化建设再上台阶。一是全面打造“五中心”全周期智慧管控平台,持续提升技术应用、采购监管、生产运行、财务管理和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管理效能。二是全力打造“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自主创新试验基地”三个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创新”生态圈,加快推进研发成果转化,2024年内开展科技研发项目50余项,新增授权专利及著作权成果40余项,以技术创新助力企业提质增效。三是凭借丰富的专业积累,编制发布《废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评估指南》《废水处理温室气体监测技术规程》等多项国家级团体标准,以标准引领带动价值创造。四是持续推广“厂级标准化”建设,全国多家子公司已顺利完成并升级,进一步扩展“水务环保一体化智慧运营平台”接入范围,推动公司生产运行管控水平和经营质效显著提升。
(四)不断夯实规范治理根基
公司深刻领悟监管精神,全面落实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文件
要求,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和做好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等举措,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纵深推进合规管理,形成以制度体系重构为基础的合规管理模式,报告期内完成8家异地子公司首次合规认证工作,取得国际标准ISO37301及国标GB/T35770双认证。
(五)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2024年,公司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一体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高标准打造“四川天府国企党建示范引领工程”,高质量完成公司“两委”换届,高水平推进资本市场价值传递,高效率完成《廉洁风险防控职权目录》,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2024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全年共召开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53项议案及报告。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共召开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6项议案及报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及合规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4年,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4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及报告。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行使表决权提供了便利。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监管规则,全面、客观地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的价值亮点。一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简明易懂,并不断加强自愿性披露的规范性、一致性。2024年,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共计50项,挂网书面材料140余份。二是遵循“尊重投资者、敬畏市场”的监管要求,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2024年,公司举办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50余次,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近140条。三是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并通过实施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2024年,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6月实施完成。
2024年,公司已连续九年获评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最高等级A级,并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以及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等多个奖项,代表了资本市场对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高度肯定。
三、2025年工作计划
当前,水务环保行业正在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环
保监管加强,市场需求升级,行业竞争加剧,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领域细分赛道渐次打开。随着社会经济进入数据生产力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与普及正在推动水务环保行业朝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为此,2025年,公司将锚定“资源化、能源化、低碳化和智能化”方向,全面开启“创新引领年”工作。
(一)主业发展方面。继续深耕成都本地市场,推进供排净治一体化整合;深化“公园城市”战略,扩大再生水利用市场份额;践行“无废城市”理念,持续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同时加强川内合作,深挖省外市场,实现规模、效益“双提升”,并积极探索水务环保战略性新兴市场,推动延链、补链、建链、强链,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和品牌价值。
(二)项目建设方面。全力推动成都市水七厂三期、成都市洗瓦堰再生水厂、邛崃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和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期)等项目年内投运并释放产能,进一步增厚公司经营业绩。有序实施三坝水厂(一期)、成都市第五、八再生水厂(二期)、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和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等项目建设工作。
(三)内部治理方面。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继续推进标准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五位一体”管控体系,重点聚焦“风险防控、效率提升和成本管理”,通过数据流、业务流与资金流的全面融合,推动公司经营提质和管理更新。
(四)创新驱动方面。整合技术研发资源,加快创新成果高效孵化和落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聚焦数据要素资源,构建数据中台,
打通数据孤岛,赋能业务创新与智能决策;发挥人工智能在数据挖掘与分析、智能预警决策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企业从“经验”向“数据+算法”驱动的智慧运营模式转型。
(五)资本运作方面。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功能,用好资本市场融资、并购等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市值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提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2024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决议议案 |
2024年4月17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4年4月25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6月28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 |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4年8月26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24年
月
日
2024年10月24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监督各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审议的议案,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要交易、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了解相关决策的形成过程,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公司具备规范的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遵纪守法,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及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执行。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公司重要交易、关联交易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投融资、对外担保等事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相关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此外,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因主动辞职、个人考核未完全达标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前述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施过程依法合规。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未发现有内幕交易行为。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规定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各项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履行各项职责,持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营业收入:9,048,669,804.99元;
营业成本:5,297,679,219.12元;
税金及附加:106,175,775.03元;
销售费用:176,647,962.68元;
管理费用:532,616,803.16元;
研发费用:53,211,087.38元;
财务费用:391,415,813.69元;
其他收益:49,289,610.54元;
信用减值损失:-123,751,348.49元;
资产减值损失:-3,269,204.18元;
资产处置收益:78,953.38元;
营业利润:2,413,271,155.18元;
营业外收入:10,313,130.26元;
营业外支出:6,376,242.16元;
利润总额:2,417,208,043.28元;
净利润:2,054,837,409.34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116,861.08元;资产总额:48,448,468,554.45元;负债总额:28,895,558,747.0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552,909,807.4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18,160,049,995.6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80,795,791.89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5,517,523.18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6,108,594.47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1,386,863.18元。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五
2025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2025年度预算是遵循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公司会计政策,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经营规划及投资规划等其他相关资料编制而成。现将2025年度预算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预算目标
(一)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预算
2025年度预计营业收入约95亿元,营业成本约58亿元。
(二)2025年度主营业务规划
1、自来水业务
经对自来水供水服务片区的发展进行逐项分析,公司2025年自来水售水量将持续增长。
2、污水处理业务
2025年,公司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将实现同比增长,其中成都市凤凰河二沟再生水厂全年运营,成都市洗瓦堰再生水厂及调蓄池工程、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将于年内正式投运。
3、环保业务
2025年,公司污泥处置、垃圾焚烧发电和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持续稳定运营。随着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期)及餐厨(含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投运,公司环保板块业务规模将进一步增长。
(三)重大项目投资情况
2025年,公司将继续扎实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持续提升主业规模。一是聚力“重拳治水”,积极推进成都市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成都市第八再生水厂(二期)项目、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建设等项目;二是聚力“固废攻坚”,大力推进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中心城区厨余(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三期)等工程项目;三是聚力市场拓展,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积极开拓省内外其他水务及环保项目。
二、落实2025年度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持续对外开放合作,加强与先进企业的合作交流,整合优质资源,优化投资结构,强化项目策划包装和落地,提高产业规模,提升发展动能。
(二)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整合技术研发资源,加快创新成果高效孵化,助推创新成果落地,以技术研发优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深耕精细化管理,继续推进标准化、数字化转型,运用新兴技术手段驱动运营管理模式创新升级,强化规范运作,提升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六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全体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82,813,335.54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54,912,549.47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38,281,333.55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23年度利润507,449,374.57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1,995,176.89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4,434,7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87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558,089,292.8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相关内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九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拟确定董事程进先生薪酬标准,具体情况如下。在完成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时,董事程进先生的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52万/年,除公司调整薪酬标准外,每年按此执行。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十
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和建设、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排,公司拟启动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现将本次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相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备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
(一)拟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可择期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发行,发行规模将以中国证监会批复的额度为准;单期发行具体规模在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二)发行及承销方式:本次债券采取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三)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一个周期。具体期限构成在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归还存量融资本息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用途以发行前的募集说明书约定为准)。
(五)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六)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不设担保。公司将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八)上市安排
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
(九)还本付息方式、续期选择权等其他发行条款在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以发行前的募集说明书约定为准。
(十)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券的注册与发行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本次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修订以及调整发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债券期限、分期发行规模、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续期选择权及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还本付息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安排、清偿顺序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决定聘请为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等相关事宜。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签署、修订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协议、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债券的相关注册、备案以及发行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四)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六)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可
续期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四、提请审议事项
(一)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条件;
(二)同意公司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
(三)同意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本次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