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25—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
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7.0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55亿元。
涪陵电力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致同所目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继存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年执业经验。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字注册会计师:肖东亮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小洁女士,现任致同所合伙人,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在致同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行业、电力行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项目质量复核,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届十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续聘致同所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认为:致同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已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均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