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及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姚小青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持股5%以上的股东姚小青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869,4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588%)。
近日,公司收到姚小青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姚小青先生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7,062,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351%。本次减持后,姚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415,4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00%。同时,姚小青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结果暨权益变动涉及5%的整数倍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姚小青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7,062,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351%。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计划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份 来源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姚小青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 3.60 | 3,042,300 | 0.1013 |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 | 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 3.32 | 4,020,000 | 0.1338 | |
合计 | —— | —— | 3.46 | 7,062,300 | 0.2351 |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姚小青 | 合计持有股份 | 307,477,728 | 10.2351 | 300,415,428 | 10.0000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6,869,432 | 2.5588 | 46,936,332 | 1.56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0,608,296 | 7.6763 | 253,479,096 | 8.4376 |
注: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除受减持股份影响外,还受年初董监高锁定股份数量调整的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姚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415,4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00%,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姚小青 | ||||
住所 | 天津市河东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19年1月24日—2025年4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红日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026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11,400,211 | 3.7082 | |||
合 计 | 111,400,211 | 3.7082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11,815,639 | 13.7082 | 300,415,428 | 10.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2,953,910 | 3.4271 | 46,936,332 | 1.56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8,861,729 | 10.2811 | 253,479,096 | 8.4376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持股5%以上的股东姚小青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月15日-2025年4月14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869,4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588%)。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姚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1,815,6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6768%。”。因公司分别于2019年、2020年实施股份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总股本变动后姚小青先生的持股比例由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6768%,相应调整为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7082%。以上调整系因总股本减少所致,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
3、姚小青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姚小青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姚小青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