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红日药业股票代码:300026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小青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4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红日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红日药业、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姚小青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2019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14日,姚小青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11,400,2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082%。本次权益变动后,姚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415,4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00%。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姚小青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1201011965******** |
住所/通讯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红日药业10.0000%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小青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姚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1,815,6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7082%,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姚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415,4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即2019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11,400,2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08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姚小青 | 集中竞价交易 | 62,847,211 | 2.0920 |
大宗交易 | 48,553,000 | 1.6162 | |
合计 | 111,400,211 | 3.7082 |
本次权益变动后,姚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415,4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姚小青 | 合计持有股份 | 411,815,639 | 13.7082 | 300,415,428 | 10.0000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2,953,910 | 3.4271 | 46,936,332 | 1.56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8,861,729 | 10.2811 | 253,479,096 | 8.4376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姚小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1,815,6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6768%。”。因公司分别于2019年、2020年实施股份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总股本变动后姚小青先生的持股比例由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6768%,相应调整为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7082%。
以上调整系因总股本减少所致,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00,415,42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46,936,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24%;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53,479,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376%。上述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以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份 来源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姚小青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 3.60 | 3,042,300 | 0.1013 |
大宗交易 | 3.32 | 4,020,000 | 0.1338 | |||
合计 | —— | —— | 3.46 | 7,062,300 | 0.2351 |
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小青
签署日期: 2025年4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小青
签署日期: 2025年4月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天津市 |
股票简称 | 红日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0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姚小青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天津市河东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11,815,639股 持股比例:13.708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股份111,400,211股 变动比例:持股比例下降3.7082% 变动后持股数量:300,415,428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9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14日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尚不明确?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小青
签署日期: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