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2024年度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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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1986年,于2012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经评委会评标得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信永中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评估,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1、审计委员会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6月18日,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月22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审计工作沟通
会,就信永中和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进展和初步拟定的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要求会计师应尽职尽责、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3、在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进行了重点沟通。
4、2025年4月1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度相关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