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
一、个人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江涛 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会计学院财务系副主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13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
江涛 | 13 | 6 | 7 | 0 | 0 | 否 | 6 |
2024年度,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共出席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年1月18日 | 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 同意 |
2024年2月27日 | 审议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 同意 |
2024年3月18日 | 审议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 同意 |
2024年8月26日 | 审议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 同意 |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审计委员会 | 8 | 2024年1月18日 | 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 |
2024年1月30日 | 年度审计入场沟通 | ||
2024年3月12日 | 年度审计沟通 | ||
2024年3月18日 | 1、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 2、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 3、对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 4、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5、听取2024年内审工作计划和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 | ||
2024年4月23日 | 1、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 2、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3、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4年6月18日 | 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 | ||
2024年8月26日 | 1、对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 2、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 3、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 | ||
2024年10月28日 | 1、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 2、听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024年2月27日 | 对过渡期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 |
2024年3月18日 | 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2023年度薪酬情况审查并出具意见 | ||
提名委员会 | 3 | 2024年1月2日 | 对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 |
2024年1月18日 | 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 | ||
2024年12月6日 | 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 | ||
战略委员会 | 2 | 2024年9月13日 | 讨论公司2025年-2027年三年规划 |
2024年12月26日 | 讨论关于有效化解公司债务风险的途径 |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期间和实地考察调研等机会,进行现场工作,通过现场工作及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报告期,为行使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5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报告期的关联交易事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各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积极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经营现状,化解公司债务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经营、健康发展。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了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所有事项的审核。
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了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所有事项的审核。
5、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2024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聘任。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通过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财务总监候选人胡骋骋女士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进行了审核。
6、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由于公司2024年1月进行了董事会选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前,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通过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各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进行了审核。换届选举完成后,对新一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核。
由于董事吴伟先生辞职,2024年12月9日,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通过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控股股东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刘竹萌先生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进行了审核。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运作与发展态势,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通过实地调研、与管理层深度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实际情况。在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力求为公司的稳健前行贡献力量。同时秉持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推动董事会独立、公正、高效运作,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独立董事:江涛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