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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6日下午17: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地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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