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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3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利安达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

利安达事务所按照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经审计,利安达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安达事务所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报告期与年度审计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利安达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

计要求,同意聘请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利安达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方案情况,如审计范围、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师就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独立性及关键审计事项表示认同,并出具关于督促审计师在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的函。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职能,对利安达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未来,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继续加强对公司的审计指导,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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