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1、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1,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其中拟为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戈制冷”)提供担保额度为2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信戈制冷为其提供反担保。
3、中信银行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的受益人。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喻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信银行控股股东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中信银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已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已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953,272,200 | 905,248,400 |
总负债(万元) | 872,535,700 | 831,780,900 |
净资产(万元) | 80,736,500 | 73,467,500 |
项目 | 2024年度(已审计) | 2023年度(已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21,364,600 | 20,589,600 |
归母净利润(万元) | 6,857,600 | 6,701,600 |
3、关联关系说明
中信银行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的受益人持有公司104,005,200股股份。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56237256XP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法定代表人:尹巍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0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压缩机电机、机电产品、水泵电机及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信戈制冷100%的股权。
信戈制冷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已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已审计) |
总资产(万元) | 34,730.27 | 31,308.22 |
总负债(万元) | 25,511.14 | 22,736.96 |
净资产(万元) | 9,219.13 | 8,571.26 |
项目 | 2024年度(已审计) | 2023年度(已审计) |
营业收入(万元) | 36,964.94 | 34,525.43 |
净利润(万元) | 625.46 | 270.36 |
经查询,信戈制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反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戈制冷为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速开展业务、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经营稳定、企业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拟授信额度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为14.16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93,959.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6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戈制冷为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企业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戈制冷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股东利益。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