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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04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25年4月17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的内容。

公司2024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汤勇先生、詹启军先生、李春歌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刘建华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00Z0658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75,585,284.3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95,628,402.32元后,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14,155,374,049.31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17,016,096,563.36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18,328,732,420.1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2,045,721,49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6,872,366股后的股本2,038,849,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19,424,565.5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61,483,1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1,080,907,710.50元(含2024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52%。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情况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2025年中期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可根据届时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制定、实施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以及虽未列明但为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健全,执行有效。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00Z0657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200Z023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职的工作精神,同时,该所为公司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业务,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外汇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行为,明确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能有效防范风险。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度开始

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的解释17号和2024年12月6日颁布的解释18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动力”)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亿纬动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下属公司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亿纬动力”)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敞口授

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惠州亿纬动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子公司曲靖亿纬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亿纬”)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曲靖亿纬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子公司EVE Energy Malaysia Sdn. Bhd. (以下简称“亿纬马来西亚”)拟委托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开立保函,保函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保函期限不超过三年。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接受委托,为上述交易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开立保函。

5、公司拟为亿纬马来西亚买卖合同相关义务出具担保函,担保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保证期间两年。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或相关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目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金成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开户、销户、保证金质押开票、存单质押开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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