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本次发行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