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年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