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王金星作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发展,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年报独董沟通会,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了解公司内部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情况
王金星,于2019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科技质量部主任。
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本人于2025年3月18日辞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通过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自查,本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如期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2024年度 召开次数 | 本年应参加 的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股东大会 | 4 | 4 | 4 | 0 | 0 |
董事会会议 | 11 | 11 | 11 | 0 | 0 |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会议 | 2 | 2 | 2 | 0 | 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 | 2 | 2 | 0 | 0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时,本人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会议资料,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本人所具备的工程机械行业专业知识与经验提出建议,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组织架构调整、“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有效推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有关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出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形式与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督促董事会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确保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有效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3次年报审计工作独董沟通会,会同其
他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没有发现管理层汇报与审计结果或审阅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本人针对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关联财务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事项,依据本人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关于重新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同意上述制度修订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现场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走访公司,参加各项会议,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运行、信息披露等情况;参加公司年度营销商大会,向公司经销商沟通了解公司产品的市场及销售情况;出席公司在上海“宝马展”期间举行的新品发布会、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见证公司的重大活动;参观考察河南焦作子公司,对公司主营业务未来发展方向及公司产品开发策略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设置了独立董事办公室,方便独立董事现场履职。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为独立董事日常联络人,沟通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事项,传递相关资料,发送监管信息简报,为独立董事报名参加监管机构或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协助独立董事掌握最新的监管动态。公司建立了董监高微信群,及时传递和分享公司信息和监管动态,并方便独立董事与其他董监高的交流。
公司积极组织并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走访等现场履职工作。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现场考察焦作生产基地,组织焦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安排生产基地现场考察,并认真听取和采纳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为独立董事投保了董监高责任险,降低独立董事履职风险,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公司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并报销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交通费等费用。
(五)参加培训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合规培训,并按要求完成独立董事相关任职培训,认真学习公司提供的《每周法规速递及监管动态》及培训材料,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于2024年1月份顺利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第1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于2024年11月份积极参与了监管机构组织的“厦门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关系到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重大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公司按《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告格式指引等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定期报告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定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建设
2024年,本人参与审核了公司制订或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促进规范公司治理和完善内部控制建设。
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等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本人参与了审核,认为该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人认真审核了外部审计机构信息,并结合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审核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更能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且聘任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提名
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提名朱小勤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朝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真审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候选人均具备行使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任职条件,相关提名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管2024年基本年薪及考核方案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管2024年考核指标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核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设定及发放程序等环节,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履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设定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重要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金星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