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守职责,凭借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认真开展工作,在审计监督、合规性核查以及沟通协调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2024年度,公司涉及两届审计委员会履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瑞稳先生、独立董事李明发先生和董事长蒋学鑫先生共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瑞稳先生担任,人员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矜女士、独立董事李明发先生和董事黄尧先生共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矜女士担任,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采用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了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4年2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审计部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3、《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5、《关于启动选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4年3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7、《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2024年4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2024年4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4、《关于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0月25日
2024年10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2024年度(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完成了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认真审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就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评估与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不涉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影响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等,不存在与定期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召开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职国际”)2023年年审工作沟通会。在会议上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公司2023年年审工作的详细汇报,内容涵盖主要工作内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的汇报内容较为全面、详实,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审工作的重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建议。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启动选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工作,通过采用
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综合评价法,续聘了天职国际作为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查阅,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天职国际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派遣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业务熟悉,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核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违规情形。
(五)指导部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紧密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制定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审议。此次修订主要新增了制度依据,进一步规范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表述,完善了审计委员会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要求等条款,使相关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完善。
(六)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2023年度述职报告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运行失效或违规问题,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规范、有序。
(七)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开展运营管理,逐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为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总体评价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审阅定期报告、组织与外部审计机构
沟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制定修订内部制度、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优化了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展望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此报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