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03603号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鹏科技”)编制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康鹏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康鹏科技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康鹏科技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康鹏科技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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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2025年4月16日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鹏科技”)董事会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875,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55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截至2023年7月17日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2023年7月17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4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本年度使用及期末结余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501.10万元,本年度取得的专户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398.06万元;截至本年底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122.76万元,累计取得的专户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767.8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1,800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67,711.09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72,814.14 |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6,501.10 |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10 |
补充流动资金 | 6,5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398.0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67,711.09 |
注: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上海黄浦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310066713013007125269 | 10,638.45 | 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310066713013007125020 | 5,103.42 | 活期存款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90000007913 | 169.22 | 活期存款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活期余额 | 15,911.09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310066713013007125269 | 20,000.00 | 6个月期定期存款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10000010207 | 3,800.00 | 6个月期定期存款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10000010231 | 5,000.00 | 6个月期定期存款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10000010231 | 4,000.00 | 6个月期定期存款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30000010206 | 5,000.00 | 6个月期定期存款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30000010230 | 5,000.00 | 6个月期定期存款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50000010229 | 4,000.00 | 6个月期定期存款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90000010208 | 5,000.00 | 6个月期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末金额 | 51,800.00 |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67,711.09 |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之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已经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保本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除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人民币20,000.00万元和存放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人民币31,800.00万元之外,公司无其他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项目情况。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1.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5万吨/年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一阶段”投入金额调减18,500.00万元,
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新增募投项目“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新型材料项目”和“上海万溯药业有限公司医用多肽制造能力提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11,000.00万元和7,500.00万元。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已经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
2024年全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