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公告编号:2025-1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6日,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9.96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6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信永中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桂香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拟续聘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
拟续聘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参与审计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而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