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胡晓明,男,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审计学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历任南京财经大学财务管理系副主任、审计系副主任、资产评估系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特约研究员,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历任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信股份(300447)独立董事、德威新材(300325)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方式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现场 | 通讯 |
胡晓明 | 6 | 1 | 5 | 0 | 0 | 0 | 2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负责履行职责。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其中本人作为委员出席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 委员会名称 | 会议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会议内容 |
胡晓明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1、审议《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总结及2024第一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总结及2024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3、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总结及2024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4、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总结及2024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1、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按照公司各项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慎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细则与指标,完善公司激励与考核机制。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重点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对2024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审议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对公司决策程序进行审查,开会研究讨论并形成决议。会议审议资料如下:
姓名 | 委员会名称 | 会议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会议内容 |
胡晓明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5 | 5 | 1、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审议《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3、审议《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审议《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除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外,本人还安排时间到公司或子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经济形势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利用个人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以现场、通讯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其中现场工作16天,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新增了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并及时进行披露。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和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无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2024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3、2024年度,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晓明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