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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8.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56,730,365.3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1,454,786.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26,649,530.1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882,491,755.3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期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9,975,07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1,242,637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8.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455,447,926.0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55,447,926.03元;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7,689,915.64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93,137,841.6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8.58%。

(二)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55,447,926.03109,796,568.20440,825,06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56,730,365.37704,161,741.381,695,016,702.3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426,649,530.1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882,491,755.31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006,069,554.2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985,302,936.3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006,069,554.23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本次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25,548.74万元、143,169.96万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12.93%、14.48%,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五、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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