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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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7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4018_B01号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4018_B01号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 华 |
中国注册会计师:袁浩扬 | |
中国 北京 | 2025年4月17日 |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1日以证监许可[2020]201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人民币63,759,811.74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791,248,18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55,008,000.00 |
减:券商保荐及承销费 | 51,300,480.00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803,707,520.00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支付其他发行费用的金额 | 12,459,331.74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357,913,432.92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27,750,751.51 |
加: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理财产品收益 | 28,533,605.12 |
加: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10,201,411.27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44,319,020.22 |
减:2024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20,501,827.34 |
减:2024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263,956,009.36 |
加:2024年理财产品收益(注) | 3,907,006.71 |
加:2024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4,069,832.1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67,838,022.33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续)
注: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 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续)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于2024年度,本公司购买了如下理财产品: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3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232,724,948.63元;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8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80,787,993.54元;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收益凭证?金鲨35天9187期”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3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230,265,296.50元;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收益
凭证?金鲨45天9182期”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6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60,128,768.04元;5)通过国信证券购买“7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65,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6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中。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本公司于202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501,827.3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7,838,022.33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事宜。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号 | 性质 | 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嵊州支行(注1) | 33050165654609188888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嵊州支行(注2) | 1211026129101777777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嵊州支行(注3) | 1211026129178888888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嵊州支行(注4) | 1211026129488888888 | 活期存款 | 2,838,022.3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嵊州支行(注4) | 1211026129488888888 | 理财产品 | 65,000,000.00 |
合计 | 67,838,022.33 |
注1:该账号已于2025年1月8日完成注销,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注6。注2:该账号已于2024年1月25日完成注销,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注4。注3:该账号已于2024年11月5日完成注销,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注1。注4:该账户为2024年8月22日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管理新募投项目“全屋高端建设项目”的资金,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注1。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投资总额 (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万元) |
1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 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97,100.00 | 53,124.82 |
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0,141.67 | 15,000.00 |
3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13,649.38 | 11,000.00 |
合 计 | 130,891.05 | 79,124.82 |
于2021年1月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75.08万元。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万元) | 本次置换金额 (人民币万元) |
1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 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10,812.32 | 10,812.32 |
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242.75 | 1,242.75 |
3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720.01 | 720.01 |
合 计 | 12,775.08 | 12,775.08 |
该次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44050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止时间 | 期限 (天) | 预期 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收益 (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00 | 2024-1-4至2024-4-30 | 117 | 0.20%-3.20% | 是 | 78.80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00.00 | 2024-5-10至2024-11-11 | 185 | 1.25%-2.80% | 是 | 272.49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收益凭证?金鲨45天9182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 | 2024-11-8至2024-12-23 | 45 | 1.20%-2.70% | 是 | 12.8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收益凭证?金鲨35天9187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00.00 | 2024-11-19至2024-12-24 | 35 | 1.20%-2.40% | 是 | 26.53 |
7天期国债逆回购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6,500.00 | 2024-12-27至2025-1-3 | 7 | 2.23% | 否 | 0.0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2024年度本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665,000,000.00元,累计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603,907,006.7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65,000,000.00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进行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厂房及土建部分、集成灶1-8#生产线已建设完毕并进行结项,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35,956,009.36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9-10#生产线尚未开始投入,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及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63,956,009.3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原首发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全屋高端建设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其他事项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终止事项是根据目前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本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85,500.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50.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247.9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616.6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65%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否 | 53,124.82 | 53,124.82 | 569.62 | 30,071.22 | 56.60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 | 15,357.14 (注3) | 102.38 | 2023年 (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是 | 11,000.00 | - | - | 3,707.6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注5) |
全屋高端建设项目 | 否 | - | 8,247.96 | 1,480.56 | 1,480.56 | 17.95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9,124.82 | 76,372.78 | 2,050.18 | 50,616.60 | —— | —— | —— | —— | —— | ——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注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于2021年度,本公司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2,775.08万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44050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30,000,000.00元;本公司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80,000,000.00元;本公司购买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收益凭证?金鲨35天9187期”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30,000,000.00元;本公司购买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收益凭证?金鲨45天9182期”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60,000,000.00元;本公司通过国信证券购买“7天期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65,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到期收回了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603,907,006.71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共计人民币6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中。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部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注6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 |
注1: 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注2: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4.82万元。注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人民币35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注4: 截止2023年12月28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结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
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本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完成相关注销手续。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5: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洗碗机及橱柜生产线建设,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较多主要系洗碗机相关生产线投入较少。基于公司当前自
主生产洗碗机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自主生产成本较高、洗碗机款式更新迭代速度较快、洗碗机产品生产已较为成熟、市场上OEM生产厂商较多等因素,本公司对自建洗碗机生产线的可行性重新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决定不再自建洗碗机生产线进行生产,而是采用OEM的方式生产集成式洗碗机与嵌入式洗碗机产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六、其他事项。注6: 2024年,公司“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厂房及土建工程、8条生产线(可实现集成灶产能合计约32万台/年)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并结项;同时,鉴于公司现有集成灶产能已能够覆盖现有订单及市场需求,该项目剩余2条生产线(预计可实现产能约8万台/年)的建设已终止。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公司通过自建专业的建设管理团队、优化建筑结构与面积,管控建筑工程成本,节约了建筑工程相关费用,通过购置先进设备、优化生产线安排,兼顾生产效率和效益的同时减少了设备购置数量,又得益于相关设备市场价格下降,节约了设备购置及安装相关费用。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其中的厂房、土建工程及8条集成灶生产线(合计产能约32万台/年)的建设投入,该部分结余资金人民币235,956,009.36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剩余2条生产线(产能约8万台/年)尚未开始投入,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0.00元。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及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63,956,009.3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同意“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进行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对“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全屋高端建设项目 (注1)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8,247.96 | 1,480.56 | 1,480.56 | 17.95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 为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拓展公司收入来源。本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原首发募投项目“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全屋高端建设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申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未来存放、管理新募投项目“全屋高端建设项目”的资金,相关账户开立已于2024年8月22日办理完毕;同时,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对原“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