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审慎对待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及时披露信息,充分揭示并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37,136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6.3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62,041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8.61%,均体现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3、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4、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决策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亮:
王 宪:
罗进辉: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