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邓鹏,作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离任),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简称“报告期”)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邓鹏: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1999年至2003年,曾任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南省委员会秘书;2003年至2006年,曾任湖南省宁乡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副局长;2006年至2007年,曾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至2014年,曾任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4年至2021年,曾任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主任;2021年至今,任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目前兼职情况: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2020年6月至今,任华民股份(300345. SZ)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世纪恒通(301428. SZ)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公司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作为执业律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全年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履职的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共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单位:次
会议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董事会 | 3 | 3 | 0 | 0 | 否 |
本人以现场或通讯视频方式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仔细研究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查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就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报、董事会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对各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未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在本人履职的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列席了以上股东大会。
单位:次
会议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股东大会 | 1 | 1 | 0 | 0 | 否 |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于第九届董事会期满后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 会议名称 | 决议议案 | 召开日期 |
审计委员会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24年4月7日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含审计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2024年4月20日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2024年4月7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朱煜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关于提名朱恒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关于提名陈文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关于提名林文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5.《关于提名朱煜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6.《关于提名朱煜铭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5月11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1.《关于提名王宪先生为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关于提名罗进辉先生为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关于提名陈亮先生为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中应出席的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情形。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仔细研讨会议文件,积极参与会议沟通讨论及议案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应参会2次,实际参会2次。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会议名称 | 决议议案 | 召开日期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 2024年4月7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提名朱煜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朱恒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名陈文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提名林文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提名朱煜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提名朱煜铭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5月11日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提名王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罗进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名陈亮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关于提议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的议案》 |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管团队成员稳定,不存在成员辞职变更情形。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前期沟通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及主要工作建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调研工作,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财务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跟进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并就重点
关键事项如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新规及具体实施办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
此外,本人在公司财务部就公司以往审议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进行查阅,了解财务内部控制及运行状况;在证券部对公司制定的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文本进行调阅,考察公司各项制度的制定及完善情况,同时对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通知、议案、记录、决议等文件进行调阅,考察公司规范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在公司办公室部门调阅了总经理办公会、各职能部门相关内部会议纪要,考察总经理办公会和各职能部门对公司决策的执行情况。本人担任公司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在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重点关注到公司应收账款增加及新业务开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建议公司可适当考虑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氢能等新业务拓展重视并做好前期法律方面尽职调查,注意排查一般法律风险和行业特殊法律风险。
本人在行使职权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能积极采纳独立董事意见并付诸实施,效果良好。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亦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所处的环保新能源领域市场发展概况、实际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资料,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极大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坚持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独立董事履职新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4.为更好地加强股东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及提升工作效率,本人在公司官方网站对外公示有电话及邮箱等联系方式,方便投资者联系沟通。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了包括上市公司协会及地方协会在内举办的相关现场及视频培训,尤其是并购重组、公司治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独董履职等专题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在工作中督促和帮助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此外,本人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流程,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且薪酬(津贴)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
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本人已于 2024 年5 月30日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衷心祝愿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稳健经营,业绩增长。
特此报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邓鹏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