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 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方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刘方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综合保税区泰华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61001199
联系邮箱:IR@amecnsh.com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简历:
刘方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美国康奈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硕士。2003年至2007年,就职于新加坡电信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10年至2020年,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业务高级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总监等职;2020年,就职于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21年至2025年2月,就职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其子公司安徽启航鑫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25年2月至今,担任中微公司集团副总裁。截止公告披露日,刘方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