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路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

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拟自2024年度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十一届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十一届七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