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3、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4、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