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以及年度报告审核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4、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行为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
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行为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除控股子公司杭州浮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参股公司浙江浙商至樽酒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7、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8、对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加强各项监督检查,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忠实勤勉地履行地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持续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