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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吕凯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吕凯波)

2024年度,我作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忠实、勤勉且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监督工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详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吕凯波,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博士学位,且已经完成独董任职后续培训。

目前,本人担任太原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系教研室主任,全国机械故障诊断学会理事、全国转子动力学学会理事、山西振动工程学会理事等职务。自2023年12月起,我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全面自查,确认符合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需的各项监管规定。自查结果提交董事会后,经董事会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我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定我继续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12月25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开始履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本人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6600
董事会1919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7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00
审计委员会5500

上述会议中,本人均亲自出席。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亦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前述会议,出席会议前,能够详细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会议中,独立、客观和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日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相关议案均获得通过。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

(三)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了充分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看法和建议,我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沟通。一方面,我持续关注公司E互动平台上的信息;另一方面,我也会了解证券部接待中小股东的情况,并与部分股东直接交谈。针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探讨,督促公司积极回应中小股东的关切,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且充分的沟通,以此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有力的支持。日常工作中,公司能够及时、完整、详尽地向我提供履职所需的相关材料,为我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了基础。公司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有助于提升我的知识储备,进一步提高职业素养。公司管理层保持与我定期沟通,认真听取并采纳我提出的建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同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与内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督促审计进度,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公

司与个人双重考核机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督执行。对解锁条件已经成就且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个人,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解除其限制性股票限售;对于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个人,公司及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员工,公司管理层制定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能够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细则,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内出具的定期报告均认真审议,认为这些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三)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在2024年10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工作,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财务运行稳健、健康,关联交易公平、公开。2025年,本人将继续保持认真、勤勉、忠实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的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贡献更多力量。

独立董事:吕凯波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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