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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市值影响因素,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值管理体系,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部门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人员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董事会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董事会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听取执行机构汇报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工作的相关情况,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指导执行机构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市值管理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市值管理计划;

(二)协调内外部资源执行市值管理计划;

(三)监测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四)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

(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市值管理情况。

第六条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做好市值管理工作的督促、推动和协调,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第十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公司主业,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实际需求,可以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可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现金分红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形式,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并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及时、准确、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且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

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可以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公司应根据回购计划安

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公司回购股份可以依法注销,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将回购股份用于其他用途。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前述指标在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三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积极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就本制度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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