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审核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表决结果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票通过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17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3票通过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票通过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 3票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规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做到认真、勤勉、尽责履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的检查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年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着规避风险、稳健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年度、季度、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对相关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票通过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3票通过 |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理财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2024年度,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2024年度,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全面监督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