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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法人治理建设、资本运作、财务管理及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进行了适时有效的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5年度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组织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9《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2024年度公司运作情况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2024年度所有的董事会并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1. 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建有相应的内控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控股股东没有越过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控股股东没有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也没有要求公司为其他人提供担保;

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 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 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2024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均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认为: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将配合公司做好取消监事会及后续交接工作。在公司监事会取消之前,我们继续本着维护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认真行监事会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

平发挥有效职能。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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