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凯程)
本人胡凯程系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胡凯程,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至2004年9月,在上海仪电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6年7月,在上海晶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4年9月,在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任采购总监;2014年10月至今在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5年1月至今在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23年10月至今,任杭州先途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3年9月8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地参加公司召开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查阅 有关资料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所审议事项的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 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公司在 2024年度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议议事规则的要求,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5 | 3 | 2 | 0 | 0 | 否 | 2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在履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会议中,本人参与专题议案的事前研究与决策,本人在认真研究、负责任表决的前提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完全赞成的表态意见。
2024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审议内容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29日 | 1、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2、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 3、关于年度初审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7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 | 2024年8月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16日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未发生对公司某具体事项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进行讨论,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现场工作及办公情况
报告期,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考察和调研,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
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合理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体系。
四、综合自我评价
2024年本人已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和独立监督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凯程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