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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独董述职报告-袁少颖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袁少颖,1985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律师,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任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法务;2011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4月至今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3年7月2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7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3、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2次。

(二)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及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召集、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指导了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主持开展了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沟通和审核工作、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召集、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和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的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深度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 现场调查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可信,展现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投出赞成票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出具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投出赞成票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出具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投出赞成票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出具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10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孙公司部分剩余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与韩国参股公司设备买卖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与韩国参股公司设备买卖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由公司与关联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展望

2024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2024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独立董事: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少颖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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