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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天健合伙人人数为2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04人。

业务规模:天健经审计的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

2024年度为70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其中有544家为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2024年3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5月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

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审计情况,并审议通过定期报告。

2、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平 袁少颖 俞富灿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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