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春良)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作用。
2024年5月21日,公司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本人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王春良: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申仪仪表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普天银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计财部总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部门经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部门经理,现任上海升大华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2020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起任锐奇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期内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王春良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六届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要求,召集并出席相关会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计委员会 | 2024/8/12 | 《2024年半年度内审报告》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审计委员会 | 2024/10/18 | 《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
提名委员会 | 2024/5/21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2024年度任职期间,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024年度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审查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充分做好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工作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定期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本人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经审查,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及聘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任免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王春良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