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079,683.77元,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790,919,552.65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9,091,955.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93,829,937.84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149,958,705.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55,698,830.2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64,904,870.67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96,379,792.6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73,416,838.0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255,698,830.2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64,904,870.67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151,891,98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99,491,914.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992,020股,回购金额30,225,321.8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29,717,236.6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91%。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9,491,914.80 (预计数) | 149,958,705.00 (实施数) | 57,844,200.00 (实施数)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30,225,321.8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6,079,683.77 | 700,741,951.93 | 440,896,114.5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696,379,792.6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255,698,830.2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07,294,819.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30,225,321.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55,905,916.7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37,520,141.6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提出的,并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