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1 证券简称:创益通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层面2024年度未达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17.52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以及内部公告栏公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1月20日作为授予日,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2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同时,由于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80万股(权益分派前为5.5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月1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8.6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8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0.72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72.8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61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同时,由于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888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6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2023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106.5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4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8.1760万股。
(十)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2024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177.52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52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层面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首次授予部分对应
的归属比例为50%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对应的归属比例为50%的限制性股票皆不得归属,剔除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应作废177.52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应作废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17.52万股全部作废。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层面2024年度未达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7.52万股全部作废。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作废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创益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监管指南》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