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1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卓先生、邱亚鹏先生、侯旭珑先生、舒文波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该事项已获得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
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4年度预计交易金额(不含税)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为关联人提供劳务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炭素制品等,提供劳务 | 2,700.00 | 2,659.38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如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萍乡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等 | 销售炭素制品等 | 5,200.00 | 2,501.54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 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 | 1,500.00 | 267.81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 | 3,900.00 | 1,160.15 |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 | 5,000.00 | 200.08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石油焦、煅后焦、煤焦油等 | 4,600.00 | 4,112.23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 采购针状焦等原料、接收劳务服务等 | 10,500.00 | 4,229.96 |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煤沥青等 | 6,400.00 | 4,987.56 |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针状焦等原料 | 15,000.00 | 15,259.02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服务等 | 6,000.00 | 2,745.06 | |
存贷款业务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业务 | 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九江银行办理定期存款0万元;2024年度活期存款日均4,521万元。 |
备注: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5年度预计交易金额(不含税)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为关联人提供劳务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炭素制品等,提供劳务 | 3,600 | 2,659.38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如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萍乡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等 | 销售炭素制品等 | 3,000 | 2,501.54 |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 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 | 2,000 | 267.81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 | 3,300 | 1,160.15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 | 2,000 | 200.08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石油焦、煅后焦、煤焦油等 | 2,000 | 4,112.23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 采购针状焦、煤沥青等原料、接收劳务服务等 | 38,000 | 4,229.96 |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煤沥青等 | 4,600 | 4,987.56 |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针状焦、石油焦等原料 | 5,000 | 15,259.02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服务等 | 5,000 | 2,745.06 | |
沈阳东北制药装备安装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服务等 | 2,100 | 0 | |
存贷款业务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业务 | 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九江银行办理定期存款0万元;2024年度活期存款日均4,521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是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方大集团持有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100%股权,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持有方大特钢39.80%股权,方大特钢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31号
注册资本:231,318.78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6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汽车板簧、弹簧扁钢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方大特钢经审计总资产1,924,794.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29,610.0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55,952.4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84.76万元。
(二)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方大钢铁均为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萍钢)股东。其中:方大集团持股9.58%,方大钢铁持股52.25%。主要全资子公司: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等。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
注册资本:447,412.042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9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萍钢经审计合并总资产 6,087,458.51万元;净资产3,216,765.2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02,425.93万元,净利润180,191.59万元。
(三)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为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方大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9楼
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4月6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方大经审计合并总资产126,025.81万元,所有者权益11,598.8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6,691.4万元,净利润-508.36万元。
(四)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达兴)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州钢铁)全资子公司四川达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
控股公司,达州钢铁为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方大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方大钢铁持有达州钢铁股份,占达州钢铁总股本的69.88%。
注册地点:达州经开区斌郎乡金龙路19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批发煤焦油、粗苯、苯、化肥;生产、销售煤焦沥青、萘、杂酚、石脑油、蒽、洗油、化工产品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达兴经审计总资产9,934.43万元;净资产7,930.4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184.94万元;净利润1,259.75万元。
(五)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途贸易)为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81号205室5030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等;许可项目: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机场运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瀚途贸易经审计总资产146,313万元;净资产20,13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16,653万元,净利润940万元。
(六)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方炭材)为公司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
股份。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8月22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石墨、炭素新材料及副产品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承揽加工、批发零售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宝方炭材经审计总资产244,506.54万元;所有者权益125,371.7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943.94万元,净利润-7,655.96万元。
(七)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银行)董事刘一男为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集团董事、执行总裁,九江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号
注册资本:284,736.7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7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承兑与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及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九江银行经审计合并总资产5,164.59亿元,所有者权益425.33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88亿元,净利润7.61亿元。
(八)沈阳东北制药装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沈阳东北制药装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制造)是东北制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方大集团和方大钢铁合计控制持有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4.04%股权,装备制造为公司的关联方。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六东路29号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87年5月26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设备、水暖电器、仪表、通风净化空调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喷塑加工;土木工程分包;彩钢板加工、销售;焊接技术咨询;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土木工程、建筑智能化、钢结构施工;化工、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玻璃钢制品、环保设备、食品加工设备、乳制品加工设备制造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装备制造经审计合并总资产39,540万元,所有者权益12,50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710万元,净利润1,416万元。
上述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较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炭素制品可作为方大特钢、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如: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原辅料,基于购销各方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方大特钢、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提供劳务约为不含税6,600万元,并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根据各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2.为拓宽销售渠道,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北京方大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2,000万元。
3.根据购销各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宝方炭材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产品,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3,300万元。
4.为增加公司销售渠道,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瀚途贸易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产品,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2,000万元。
5.为拓宽公司采购渠道,保障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持续稳定供应,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四川达兴采购煤沥青等产品,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4,600万元。
6.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北京方大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针状焦、煤沥青等原料、接受劳务服务,预计与北京方大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38,000万元。
7.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方大特钢采购煤焦油等原材料,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2,000万元。
8.为保证公司原料供应渠道,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瀚途贸易采购针状焦、石油焦等原料,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5,000万元。
9.宝方炭材、装备制造预计2025年度分别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等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7,100万元。
10.为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在九江银行发生存款业务,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生产经营购销需要,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
益带来影响和损害。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