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0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首席合伙人:吕江上年度末(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99人上年度末(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50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2,267.90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948.4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143.51万元上年度(2024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年度(2024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3家上年度(2024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29 | 制造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C34 | 制造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L7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34 | 制造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410.21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3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2024年末)数:6,485.12万元能适当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0次 | 0次 | 1次 |
行政监管措施 | 3次 | 4次 | 5次 |
自律处分 | 无 | 无 | 无 |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3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紧密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5年4月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16日